桂花树苗:这两对品种一直延续到80年代初
绪的村办缫丝厂,从此,这个厂便成为该村致富的支柱产业,此间,由于茧丝原料紧缺,1988年,出现了全国性的“蚕茧大战”,抬价争购蚕茧,造成了一些混乱,但也冲破了旧的茧价体系。为了制止“蚕茧大战”,1988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加强茧丝管理的紧急通知》,严禁抬价争购,1988年10月,省政府又发出了《关于贯彻国务院“茧丝收购和出口全部实行统一经营管理”精神的紧急通知》,各地根据这些文件精神,整顿流通渠道,正确处理“蚕茧大战”中的遗留问题,把民办茧站纳入统一经营的轨道。
桑蚕茧生产在这6年中能如此迅速发展,还在于领导重视,提高茧价,增加了对蚕茧生产的资金投入及科技兴蚕等一系列措施。1989年国家提高蚕茧收购价88%。重点县(市)增加了对蚕茧生产的资金投入,罗田、英山、麻城、来凤等主产县,把蚕桑生产列入扶贫开发项目,1986、1987两年,安排扶贫款366万元,主要用于育苗、栽桑及小蚕共育室的投资。各主产地、县(市)主要领导亲自办点,抓典型,办样板,表彰先进。省农牧业厅和省经贸厅,于1989年联合表彰了罗田县农牧业局、罗田县茧丝绸总公司、英山县茧丝绸公司、麻城市农牧业局等10个县级业务部门及罗田县大河岸镇人民政府、麻城市龟山乡人民政府、英山县农技中心经作站、远安县蚕种场、南漳县板桥镇持产畜牧站等36个乡、镇、场、站和陈先念、方时珍、吴焕章等27个专业户。同时推广了新品种、新技术范试养见效,以及先进簇具的推广等,提高了全省科学培桑养蚕水平,促进丁蚕茧大面积丰收。
桂花树②分布与品种
桂花树树苗建国后,随着农业结构的调整,桑蚕产区发生了变迁,历史上湖北省蚕丝主产区江汉平原荆州地区的沔阳、天门等县现已成为粮棉生产基地,产量甚微,而以黄冈地区为中心的鄂东蚕区,发展成为全省主产蚕区。每年可养4-5次蚕,1988年鄂东蚕桑基地,被列入国家和省基地建设项目后,发展更快,到1992年计有桑园面积28.04万亩,占全省桑园面积的65.09%,产茧11595吨,占全省产茧量的82.23%。鄂北蚕区,包括南漳、随州、襄阳、谷城等县(市),由于夏秋气候凉爽,可全年饲养多丝量优质的春用品种,茧丝质量较其他产区为优。鄂西南蚕区,包括宜昌地区和鄂西自治州,其中,当阳、远安是历史上溶丝和亚丝的主产地,蚕茧质量好。江汉平原和鄂南地区只生产少量的蚕茧。
蚕品种建国前和50年代初期,湖北省饲养的蚕种多以地方黄茧种为主,根据茧形名为“大头宝”、“圆头宝”、“细腰带”、“金刚钻”等。在边远山区农民还保存着自留土种,自繁自用,茧丝质量极差。从1956年开始蚕的品种改良工作,逐步引进杂交品种,至1985年,全省进行过3次品种更换,使桑蚕茧的产量和质量得到显著提高。第一次是1956年从江苏引进一代杂交种,品种有“华八X瀛汗”、“华九X徽汗”、“华十X瀛文”,约6万多张,在25个县推巩歹卜,私付做吹。所一疋yV口刑,力、
“及”华十X306“;70年代初从安徽引进了春用品种”华合X东肥“;从浙江引进夏秋用种”东34X苏12“,并逐步改进为”华合X(东肥X671)“及”东肥X(苏12X603)“,两对三元杂交种,这两对品种一直延续到80年代初,为当时湖北的当家品种。第三次更换是在1981年引进由中国蚕业科学研究所选育,经与湖北省农业局共同选配组合成的春用多丝量品种”春蕾X镇株“及湖北省农科院蚕研所选育的夏秋用种”黄鹤X朝霞“,尤以”春蕾X镇珠“是一对优质高产、三齐、好养的多丝量品种,经济性状优良,1988年在全省普及推广,并远销全国8省2市及东欧保加利亚,反映良好。
桂花随着蚕种人工孵化技术、桑树养成、采伐方法等技术的改革,全省的养蚕布局有了新的突破,由一年只养一次春蚕改为春、夏、秋多次养蚕。到80年代初期,夏秋蚕发种量的比例曾?一度超过春蚕。但因夏秋蚕品种的茧丝质量不及春用品种,茧价偏低,使春蚕与夏秋蚕的饲养比例逐渐趋于平衡。1985年全省春蚕占全年发种量的50%,夏蚕占13%,秋蚕占37%。为了提高夏秋蚕茧的质量,1982年起在南漳、远安、罗田等县进行夏秋季试养春用品种获得成功,使夏秋茧的产量、质量都有提高。1984年夏秋季共养春用品种5万多张,占全省夏秋季发种量的36.6%,每张单产达24.1公斤,比大面积平均增7.8公斤茧,均价每公斤提高0.4元,平均每张种可增收35元左右。从1987年以后,全省推广优良夏秋品种,品质虽略低于春用品种,但抗%性强,因此在夏季及早、中秋仍饲养夏秋品种,而在春季、晚秋及部分气候条件适宜的地、县在中秋季均可饲养春用品种,这样既增大了春用多丝量品种的饲养量,又照顾到一些气候条件差的地、县能保证养蚕的安全。
湖北桑树资源丰富。1959年和1981年作过两次资源调査,湖不it工a厶|水Tr丁
马蹄桑、藤桑、压条桑、观音桑、罗汉桑、黄桑、牛耳朵桑及湖北荆桑等地方良种。1959年前,成片桑园很少,大都是栽在房前屋后及田埂地边,都是乔木型养成,有芽接(挑泡)、压条繁殖的桑树,也有有性繁殖的实生桑,蚕农用传統方法养蚕,一年养一次,桑叶的利用率很低。1956年,开始引进一批嫁接桑苗,各地因地制宜地在山区和丘陵区开辟一批成片桑园,至1969年,全省已有成片桑园7.5万亩,并逐步推广了桑树嫁接育苗的无性繁育技术,注重桑树的肥培管理,对原有乔木桑进行截杆更新或高接换种。1972年,普遍推广春夏播种育苗、嫁接、扦插、压条等培育技术。从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大批引进湖桑32号、桐乡青、荷叶白及伦教40号等新品种,栽培形式上,有中、低、无杆等多种,逐渐向矮杆密植、速成、丰产的方向发展。据1982年对全省29.58万亩成片桑园的分类,其中,山地桑园占80.8%,河滩地桑园占11.9%,平地桑园占7.3%。由于大批新建桑园立地条件差,保水保肥能力不强,而无杆密植速成桑园对肥水条件要求高,罗田县在1973年发展的一批无杆密植桑园,到1980年多数就老化成了低产桑园。1987年,罗田、英山等县又大量引进了广东省培育的杂交桑”沙二X伦109“,该品种具有生长快、丰产性能好、再生能力强等特点,当年栽植,当年养蚕,当年收益。英山县利用该品种迸行枝条扦插,繁苗近亿株,硬枝扦插,一步成园5000余亩。80年代,全省在桑树栽培上主要推行小块连片与四边栽植相结合,强调适度规模,除专业大户外,一般每户栽1-3亩。品种以湖桑与杂交桑、本地良种桑相结合,树型以中低杆与速成无杆密植相结合,因地制宜,合理搭配。新园栽植时强调抽槽换土,下足基肥,以保证栽桑质量,对中低杆桑的修剪,改春伐为春修夏伐或春夏轮伐。对低产、老化桑园采取改土、改型的措施,对有病植株要求挖株改种。经多年改造低产园及坚持高标年的19.34公斤上升到1992年的32.75公斤。由于在70年代连年从江浙一带引进桑苗,也带进桑萎缩病的发生和蔓延,1984年全省进行了病情普査,1985—1986年省农牧业厅在普査基础上,组织罗田、南漳等7县及1场(黄冈地区蚕种场)对桑萎缩病进行防治协作试点,采取彻底挖除病株,选栽抗病品种,合理采伐,加强桑园栽培管理等综合措施,使桑萎缩病得到有效控制,1986年下半年对试点工作进行了总结,从罗田等4个试点上23.29亩桑园的防治情况看,1984年发病率为16.41%,1985年下降到3.17%,1986年进一步下降到1.65%,其危害已控制到最低程度。1987年在全省大面积开展综合防治措施,取得较好效果。同时,建立了”育2号“等抗病品种的母本园350亩,为全省提供了大量的抗病苗木。
桂花树④养蚕
年,在省农牧业厅主持与组织下,罗田、麻城、英山、南漳等12个县(市)开展了2万亩高产示范协作样板活动,1989年其中罗田、麻城等6个主产县(市)的此项活动被列入省级“丰收划”项目,当年亩产茧达76.6公斤(达标为每亩60公斤)。
年,全国推广“小蚕片叶立体育”养蚕法,1990年,湖北5个主产县(市),开展了“立体育”的试养,1992年,此养蚕法被列入农业部“丰收计划”项目,继续在罗田、麻城、英山、浠水4个主产县(市)大面积连片推广,计养蚕种14.47万张,张种产茧量达30.01公斤,比平面育单产27.71公斤,每张种增2.3公斤。由于小蚕片叶立体育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明显,深受蚕农欢迎,经3年示范推广,总结出“立体育”必须与小蚕共育有机结合,同时必须有配套的饲育箱和塑料折簇。塑料折簇不仅是上簇结茧、提髙茧质的先进簇具,而且可作3、4龄蚕“立体育”的蚕具,比3龄期串叶更为省工;省叶。
桂花树⑤蚕种生产及管理
桂花树在60年代前,湖北主要靠从外省调进蚕种;70年代初蚕种基本自给;到80年代初已自给有余。1956年在黄冈总路嘴及武昌南湖分别建立了国营蚕种场,以后又陆续在罗田、南漳、远安、英山县和咸宁地区建成国营蚕种场。据1991年统计,全省7个桑蚕种场共有桑园2133亩,生产用房近8万平方米,冷库6个,可冷藏蚕种80万张。70年代前,各蚕种场以自养自制为主。70年代以后,合作制种有较大的发展。各蚕种场除自养自制外,还利用一些桑园及养蚕条件较好、生产水平较高的农户,作为合作制种点,即这些农户在蚕种场的技术指导下饲养原种,结茧后,由蚕种场收购种茧,回场制种。现有7个蚕种场总制种能力可达70万张左右,其中合作制种约占70%,生产的蚕种除供本省需要外,每年可外销蚕种10多万张。在制种形式上,开始是制平附种,到70年代以后改制散卵种,散卵种可使卵量规格化,每张种的卵量要求良卵达24000粒;同时散卵通过“浴消”、“比重”等技术处理后,卵质有很大提高,省今、TyMjI口pyvj工/口J伍ITJiLIJ且,桃定各期蚕种良卵率,春种在98%以上,秋种在97%以上为合格蚕种。在人工孵化技术上,采用即时浸酸,冷藏浸酸及人工越夏等技术,以保证全年各季均有蚕种供应。在蚕种生产上,实行原原种、原种、一代杂交种三级繁育体系,原原母种在原原种中择优选留。为了加强蚕种生产管理,1978年,省农业局制订了《湖北省蚕种生产检验暂行办法》,规定生产各级蚕种必须遵循的各项质量标准。1990年,省农牧业厅又制订了《湖北省蚕种管理暂行办法》,同年实行了《生产许可证》制度,由省农牧业厅审核批发给各蚕种场。在蚕种的经营管理上,1982年以前,由省农业局(厅)每年下达指令性计划,各场按规定的品种、数量生产,由省统一安排销售,不足部分由省组织调剂,多余蚕种烧毁,由省农业厅(局)给各蚕种场补偿损失,此后由于资金没有来源,1982-1984年省下达一个较小的指令性计划,计划内由省负责包销,计划外由各场自产自销;到1985年以后,蚕种经营下放到各场,划片供应,以销定产,生产计划和销售均由场自行安排,省农牧业厅只协调计划,管理蚕种价格和负责检査蚕种质量。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蚕种场也先后落实承包责任制,打破固定级别工资,养蚕制种在生产计划、资金管理、技术质量标准及蚕种销售等项由场统一安排外,改场一级核算为场与队两级核算,场对队实行经济利润包干,超产超收部分实行比例分成,队对户、劳的承包办法:一是管桑养蚕承包到户、劳,由队、组统一制种;二是管桑养蚕制种承包到劳,队负责组织协调及任务的完成。为提高蚕种质量,防治蚕病的传染,1981年,由湖北省农业局请中国蚕研所蚕病专家及黄冈农校的老师,举办了家蚕微粒子病镜检训练班,以后建立了专门的检种室,添置了显微镜、自动磨蛾机等检测仪器设备。从1981年开始,由省农业局统一对各场生产的各级蚕种集中镜检,由于检种工作的开展,到年,微粒子病在省内主要蚕区尚未造成大面积危害,但在鄂西的来凤县等边缘蚕区,由于常年与四川、重庆的疫区接触及调种,1990年曾爆发微粒子病,虽经采取措施控制,但微粒子病仍有潜在的威胁。从几年检种结果看,我省微粒子病毒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因此,省农牧业厅加强了对微粒子病防治工作的领导,购进了磨蛾机,实行集团磨蛾检验,在各蚕种场成立质检科,分工一名技术干部专管,在全省统一检验的基础上,各蚕种场加强预知检查及补正检査,以防漏检;同时多次派员到浙江农业大学学习防微技术,每年在集中镜检前,安排一定时间学习镜检技术,提高镜检人员的业务素质。并严格要求养蚕户及蚕种场必须彻底消毒防病,以控制病毒率的上升。
桂花树树苗祚蚕
湖北柞蚕生产历史悠久。早在宋代《五行志》中提到房陵县(今房县)放养拃蚕,元代《五行志》中提到随州(今随州市)“野蚕成茧,亘数百里,民取为纩”,据新编丹江口市农业志记载,1901—1920年(清末二十七年至民国九年)年产诈蚕茧60—90吨,据新编随州市志记载,1907—1918年产诈蚕茧750吨。民国年间,柞蚕生产衰落,濒于绝境。
树苗建国后,国家对拃蚕生产采取了扶持措施,湖北从河南、山东、辽宁省调进拃蚕技术人员,并派人到辽宁、河南等地学习祚蚕生产技术,使生产逐渐恢复和发展,1958—1959年全省先后有8个地区46个县放养柞蚕,年产柞蚕茧1000多吨。以后受茧价的影响,生产起伏较大,1964年全省减少到两个县放养拃蚕,只产柞蚕茧55吨。进入70年代,随着市场看好,政府采取了保护措施,对每出售柞蚕鲜茧50公斤,奖励粮票35公斤,布票5公尺,此奖售办法,一直维持到80年代初,对生产的恢复和发展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王iy?d千,广虫星込Ibdb千代忉朋的載咼平广量。此后,由于国际市场销路不畅,采取了限产降价的措施,造成生产下降。到1986年全省只有随州及丹江口两市生产,年产茧量仅256吨。此后6年,均因市场销路决定了生产的上升和下降,1990年回升到845吨,1992年又下降到50吨(见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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