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花树:合作社自上而下型成立方式的可行性
③由农协准成员制所决定。
桂花树正如前面所分析的那样,农村区域居民的”混居化“,致使农协成员不再仅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K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30-336页仅来自农家,还来自本区域的非农家即准成员,并且准成员将趋增。这样?农协只有综合开发建设本区域,才能满足准成员等本区域居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
④由政府农业6次产业化政策所决定。
为了将农村区域开发成为基础设施齐全的产业空间和环境优美的生活空间,逐步实现二、三产业和人口在城乡之间的合理、均衡分布,缩小城市与农村、工人与农民的差别。韩国政府正实施农业6次产业化政策。这为农协进一步发展农村各项事业。从而达到成立目的提供了极好的机遇。
基本结论与几点启示
只有比较,才有鉴别和创新。因此,在得出本书结论之前,有必要对中、韩农业及其合作社进行比较。
桂花树中、韩农业及其合作社比较
桂花两国农业比较
①农业经营方式。
联合国将2014年确定为”国际家庭农业年“,这标志着当今世界农业仍以家庭农业为主导。家庭农业,是指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方式。中、韩农业均实行家庭农业经营方式。两者不同点在于,我国家庭农业的土地是集体所有制,而韩国家庭农业的土地是个人所有制。除此之外,两者在农业经营方式上无本质区别。
②农家平均耕地面积。
如前所述,韩国于1950年在全国农村进行”农地改革“,实行”耕者有其田“。农地改革后的农民是小规模土地所有者,如1951年年末自有耕地不足1公顷的农户占总农户的78.5%。在保护小农政策下,至今农家耕地面积无大变动,每户平均1.5公顷,这较我国农家平均土地面积要多一点。
③农作物种类。
农作物种类由农业地理环境决定。韩国是我国友好近邻,两国的农业地理环境类似。因而农作物种类也基本类似。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农作物种类及其品种较韩国更为丰富多样。
树苗④新农村建设。
在韩国,正以农协为主体开展”第二次新村运动“。目前,我国城市与农村发展的差距较大,新农村建设是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早在1996年,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就与韩国东北亚科学技术合作财团签订了科学技术合作协定,其中包括交流新农村建设经验的项目。
桂花树⑤汉字文化圈。
据韩国国立国语研究院统计,韩文单词的70%以上为汉字单词,在韩国,桂花树苗除公文外,报刊、小说等文体可使用汉字。韩国汉字水平级别共分1至8级。其中8级须认知3500个汉字,这与我国常用汉字的数量差不多。韩国属于汉字文化圈。对于农业文化交流大有裨益。
合作社比较
两国农民(业)合作社的共性主要表现在:
韩国综合农协兼营经济、金融和社会多项事业。中共中央、国务院(2015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其中指出。供销合作社是”为民服务骨干力量“。”经济实力较强的基层(供销)社要扩大服务领域。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消费合作、信用合作,加快办成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笔者认为,”以农民为主体的综合性合作社“与农民综合合作社是同义语,只是文字表述不同而已。
②民主性。
韩国农协创办初期”官办“色彩甚浓,所以历经10年才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正式会员。两国农民合作社均实行”三会制“。即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
③主体性。
两国农民合作社均以农民为合作社主体。韩国农协的非农民”准成员“多于正式成员,但由于准成员无表决权,所以农协经营管理的大政方针还是由农民成员决定。
④代办性。
韩国农协之所以快速发展,与政府的资金支援和农协代办政府事业密不可分。我国政府是人民政府,所以农民合作社代办政府涉农项目是一大政治优势。
桂花两国农民(业)异性主要表现在:
①农村金融中心不同。
韩国农协是农村金融中心,通过金融合作,带动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我国农村尚未建立健全合作金融体系。
②农村建设主体不同。
韩国农协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性经济组织。我国农民合作社尚未发挥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性经济组织作用,这需要正确处理农村党组织、村委会和合作社三者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
③成员构成不同。
韩国农协的非农民准成员较正式成员多6倍以上。我国农民合作社尚未实行”准社员制“。其实,准社员制是国际合作社联盟规定的会员制度。
④经营组织不同。
桂花树苗韩国农协投资设立子公司,农协经济控股公司和农协金融控股公司是农协中央会两个最大的子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我国农民合作社尚未实行子公司制,这尚需关于子公司的理论研究和顶层设计。
年6月1日,中、韩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这是迄今为止我国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一份自由贸易协定,超9成产品将实现零关税。因此,中、韩农业及其合作社的合作前景十分广阔和美好。
基本结论
综合韩国农协,可以得出如下基本结论:
①合作社自上而下型成立方式的可行性。
桂花树在现代科技水平下,多数国家的农业均是弱势产业,农民多是社会经济弱者,发展中国家的农业和农民更为如是,我国也不例外。鉴于我国已成立140多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即时成立国家级农民合作社联合社,以指导全国基层社的规范和快速发展。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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