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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树苗:按照高教部颁布的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及

2018-11-12 01:41:11

  为了适应形势的发展需要,充分调动地方办学的积极性;1957年,根据省人民政府的指示,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办学,以利多出人才,中等农业学校的办学权下放给地方。同年,省农业厅决定,将武昌农业学校、省农业机械化学校、省畜牧兽医学校合并为湖北省农业学校,湖北省农业干部学校挂靠在该校,开设农作、植物保护、农业机械化、畜牧兽医4个专业和农业干部训练班。湖北省农业学校1957年在校学生为1094人,干训班学员为103人。
  桂花年,由于受“大跃进”的影响,各中等专业学校纷纷升格,实行大专、中专两条腿走路的方针。黄冈、襄阳、宜昌、恩施农校先后升格为农业专科学校,湖北省农业学校被调整为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专科学校(后划归省农机厅),湖北省畜牧兽医专科学校(在武昌县金水闸1968年停办),湖北省园艺专科学校(在武昌磨山)后并入宜昌地区农校,荆州农校与荆州农业合作干校合并成立江汉农学院。1960年,孝感专区与武汉市合并时,孝感地区农校升格改名为武汉市农业专科学校。1960年,全省共有农业专科学校9所,专业设置有农学、植保、畜牧兽医、土壤农化、农业机械、农机经营管理、农业&气化、蚕桑等10个专业,在校学生5520人,其中中专部在校学生3758人。由于农业学校发展过快而出现师资短缺、教学质量下降问题。1961年,中共中央提出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后,中共湖北省委批转省农业厅党组《关于农业学校调整和巩固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报告》,对学校布局、招生、科研、生产以及领导等问题作了具体规定。针对农业学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各校压缩招生压缩城镇人口“的精神,省委、省政府决定:省1级农校缩小规模,部分专业停办;专区一级农校一律停办,三年级学生维持到毕业,农机专业转为训练班,一、二年级学生回乡生产;专区一级(农校停办后)成立农业干部学校。1964年,省农业厅决定:恢复黄冈、孝感、荆州、宜昌、襄阳、恩施和省畜牧兽医学校,并改为中等农业(畜牧)学校,设农学、兽医和畜牧专业,除省畜牧兽医学校和恩施农校容纳学生定为480人规模外,其他学校均为360人。
  桂花树—1966年,省农业厅在武昌南湖蚕种场附设蚕桑学校,在江陵县桑梓湖的省畜牧良种场附设畜牧兽医学校(”文化大革命“期间改称省红卫畜牧学校,后停办)。1.965年成立咸宁地区农业学校,1966年成立郧阳地区半耕半读农业学校(校址设在房县,后迁至丹江口市)。
  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各级农业学校陷入混乱状态,先后被迫停课,1967年,各校停止招生。1968年,学生全部离校,学校停办,教师调出或进”五七“干校学习班。有的学校校舍及实习农场被占,有的被改为”五七“干校,学校财产损失严重。
  桂花湖北省畜牧兽医专科学校于1968年停办后,1971年,经湖北省革命委员会批准移交给华中农学院,该校改办为湖北省兽药厂。
  年,根据各地市的要求,省农业局着手研究农校复办工作,组织各校负责人赴山东莱阳农校参观学习,并安排复办经费41万元。当时经省革委会批准复办的学校有恩施、襄阳、宜昌、荆州、黄冈、孝感、咸宁、郧旧等8所地区农校。复办初期,以办短训班为主,兼顾建校和农业中专班的招生工作。由于大多数农校校舍被占,教师流散,财产丢失,而恢复农校实际上是另起炉灶。1973年开始边建校、边招生,到1976年全省8所农校共招收有农学、植保、茶叶、牧医、药材和果茶6个专业。复办初期,全省8所农校只有教职员工343人,专任教师135人,校舍建筑面积36284平方米,经过4年的努力,累计投资(基本建设费)135万多元,校舍建筑面积增加到50308平方米,办学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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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省农校进入稳步发展的新阶段。
  年8月,武汉市在东西湖区原市”五七“干校的基础上建立武汉市农业学校,设农学、畜牧兽医、蔬菜、农机、水产、果茶共6个专业。
  随着全党工作重心的转移,学校工作则以教学为重点,坚持改革,艰苦创业,勤俭建校,逐步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髙教学质量。1977—1992年,全省9所农业中专学校共招生23553人,输送毕业生18297人,1992年在校生达到8604人,专兼职教师1000多人,校舍建筑总面积22万多平方米。
  中等农业教育改革
  桂花树湖北省中等农业教育改革始于50年代初期。1950—1951年为适应尽快恢复农业生产的需要,农校以培训在职干部为主,兼顾中专教学工作。1952年针对中等农业学校迅速发展中普遍存在的师资力量薄弱,缺乏系统正规的教材,教学上理论脱离实际等问题,全省农业院校学习苏联的教学经验,进行教学改革。省农林厅要求各农校建立学科教研组,实行集体备课、互审教案,设立公开课等教学制度,同时组织编写教材,调整教学内容,使中等农业教育逐步走向正规。
  树苗年,农林部颁发了第一套中等农业学校教学计划,包括农作、植保、果蔬3个专业。8月份,省农林厅结合省内实际制定年,按照高教部颁布的中等专业学校章程及有关培养目标、整改方案,省农林厅规定,中等农业学校的任务是为技术推广站、专县农场、拖拉机站及行政机构等单位培养具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掌握现代化技术、身体健康的中级技术人员,招生对象是初中和高小毕业生、在职干部、合作社长、互助组长、青年劳动模范、生产能手和农场青工,学生入学后,先纟2过一年的文化课速成培训,然后转入中专。为加强敦材建设,省农林厅成立丁教材编审委员会,负责统一制定教学大纲、审査教材等工作。同年7月,省农林厅召开全省中等农业教育会议,贯彻全国中等教育会议精神,全面学习苏联教学经验,执行国家统一颁发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农校从教学制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组织方面学习苏联先进经验,并采用苏联教学管理中的”学期授课计划“、”课时授课计划“、”课堂教学日志“、”教学时间统计表“、”课堂测验日报表“、”学生考勤表“等14种教学考核表格。对学生成绩考核由百分制改为五分制。因此,有效地促进了农校教学工作的正规化发展。
  年,由于新建了4所农业学校,全省的招生规模扩大,出现生源不足,故从江苏省招收部分新生。1957年,省农业厅决定压缩农业中专的招生规模,在武昌农校进行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并召开全省农校校长会议,提出改革招生制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劳动教育。从1958年起,为农业合作社培训中等农业技术干部,招生对象为劳动一年以上的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农业合作社的优秀青年,由农业合作社保送。
  年,全省农校贯彻执行”教育必须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必须同生产劳动相结合“的教育方针。在教学过程中,一度强调以生产环节为中心组织教学,实行半耕半读制度,以及农校师生使专业基础课教学质量明显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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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省农业厅组织各农校进行农科教学计划的审定和选编教材工作,历时3年结束。
  树苗—1963年,根据省人民委员会关于”一个专区设一所中等农业学校“的规定,省农业厅对农校规模进行压缩调整,并参照”高教60条“规定,进一步审定农业专科和中专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1964年5月,省农业厅召开全省农业教育会议,调整专业布局:恩施、襄阳、荆州农校设农学、兽医两专业;宜昌、黄冈、孝感农校只设农学专业;省畜牧兽医学校设畜牧兽医专业,并开办中兽医进修班。同时,重新核定了各校规模为360人,修改了学制,农学专业由三年制改为两年制,兽医专业由四年制改为三年制,畜牧兽医专业仍保持四年制。并提出课堂教学要贯彻”少而精和学以致用“的原则,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加强实验、实习、生产劳动等实践活动。省农业厅印发了《湖北省中等农业学校教育改革方案》,同年,贯彻全国农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农业教育实行面向农村、面向农民、面向农业生产,并逐步实行”半耕半读,社来社去“的制度,全省农业学校开始试行内部招生,首先在恩施、黄冈农校试点。1965年,农业学校实行了校、场(农场)、所(农科所)三结合教学模式,加强了技术操作的训练。1966年2月,省农业厅印发了《关于我省中等农业教育试行半耕半读、社来社去的意见》,并相继在其他农校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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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省农业局研究提出了恢复各地区农校的方案。1973年,经省革命委员会批准,恩施、宜昌、荆州、襄阳、黄冈、孝感、咸宁、郧阳8所地区农业学校复办。1974年5月19日,省农业局局长方敬之在全省农校校长座谈会上提出加强教材建设问题。同年7月中旬,由省农业局科教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各兰、孝感农校周其民3人组成教材编写领导小组,并于8月份召开的8所农校校长会议上分配各农校主编教材(1-3门课)的任务。先后共抽调教师36人集中在华中农学院开展教材编写工作。从9月份起,历时4个月,按教学计划完成了语文、化学、植物生理、土壤肥料、植保基础、育种基础、稻作学、棉作学、杂粮作物学、家畜解剖生理与病理学、畜牧生产学、,医诊疗基础、兽医药物学、畜病防治学等14门课约250万字的教材撰稿任务。但在教学上强调学习”朝农经验“,实行”开门办学“,教学秩序混乱,教学效果很差,一直持续到”文化大革命“结束,通过对农校进行整顿,才逐步恢复和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1975年7月,省农业局发出通知规定,全省8所中等农业学校全部实行”社来社去“的招生分配制度,招收对象为大队、生产队的农业技术员、植保技术员、赤脚兽医、饲养员、果茶技术员等,专业设置为农作、土肥、植保、畜牧兽医、果茶等5个专业,学制}均为两年。1977年恢复中等农业学校招生统考制度。根据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农业局指导全省中等农业学校实行工作重点转移,于1979年组织修订了统一的农学、牧医、蚕桑、果茶、植保5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并规定农校毕业生,实行全省统考制度,以保证中专人材的合格率。1980年,召开全省中等农业教育工作会议,检査、总结交流经验,统一实行”以教学为中心,建立教学、试验、生产(推广)三结合“的教学体制。省农业局制订了以教学为中心衡量学校工作的8条标准,组织实施全省农校毕业生统考,颁发优秀毕业生证书。执行农业部颁发的教学计划,采用全国统编教材。并在全省农校开展了评定教师职称工作。
  桂花树年,根据省农委召开的全省农业中专工作会议要求,”加强领导,合理布局,认真调整,巩固提高“。并根据农业生产区划、,s今、jUa/hj/vj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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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花行了调整。按照减少重复布点,调并过窄专业,拓宽专业面的原则,重新核定设置农学、牧医、特产、园艺、蚕桑、果茶、茶叶7个专业,专业布点由原来的23个调减为14个。学制规定:蚕桑、茶叶、特产为两年制,农学、牧医、果茶、园艺为三年制。
  桂花年5月,全省农业学校实行招生制度改革,试行”面向农村、指标到县、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招生办法,并改招收高中毕业生为初中毕业生。同年7月,省农业局又组织各农校的专业教师共50多人,按照招生对象的变化修订了农学、牧医、果茶、蚕桑4个专业的教学计划年,根据农牧渔业部在武昌召开的全国农业人才普査工作会议精神,在全省开展了农业人才普査工作,为农校招生制度的改革提供了依据。同年,省农业局决定在农业学校试行招收部分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2年以上)的农村青年,并在襄阳农校试点招收1个班,1984年开始在全省农校试行这一招生办法。同年12月,农牧渔业部在四川温江召开的全国中等农业教育改革现场会议指出,为适应发展商品生产的要求,桂花树苗中等农校应面向农村,面向基层,为农牧渔等企事业单位和”两户一体“(专业户、重点户、联合体)培养科学技术和经营管理人才,以及为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省农牧业厅明确规定,全省中等农业学校在办好普通中专班、职工(干部)中专班、委培班、短训班的同时,并积极试办不包分配班。1985年鄂西、荆州、咸宁地区农校先行试办不包分配班,共招生120多人。此后,各校均进行了试点。1988年4月农牧渔业部、国家教委等S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农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的若干规定》和1989年10月农牧渔业部、国家教委在河北省吴桥县联合召开”全国农业中专深化改革现场会“,均强调加快农业中专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人千人H土。z,71,-0liI千UL?^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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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苗发出《关于执行”关于农业中等专业学校招收农村青年不包分配班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对有关招生形式、就业、经费来源、计.划编制等问题都有明确规定。同年10月,按照”单独组织命题、考试、划线、录取“的招生办法,由省农牧业厅组织在黄冈、郧阳、恩施(鄂西自治州)农校招收120名不包分配的农村青年。至1992年,全省累计招收农村青年学生4600多人,其中不包分配的‘有1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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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秋,省农牧业厅创办了《湖北中等农业教育》(季刊),以交流教学经验,促进教育改革,开展学术交流,服务于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
  本文转载自
  桂花树苗www.guihua199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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