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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苗:并重点介绍了典型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2018-12-04 23:16:41

  对典型企业的个案调查
  桂花确定调查目的和内容
  农业产业种类繁杂,企业经营活动内容非常丰富,特别是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正在探索更适合各地具体情况的发展模式,因此对一些典型企业的个案调查可以为企业发展提供分析研究和总结经验教训的依据,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也可以为其他涉农企业的经营提供参考。此外。服务于投资者和进行社会监管的调查也主要采用个案调查方式。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经营的各种主客观条件、企业类型、企业发展模式、企业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及社会和市场对企业的反应等,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
  桂花树对典型企业的个案调查涉及的内容比较宽泛,需要运用多种调查方法。建议除了通过文献调查了解涉农企业上报给相关管理部门和行业协会的资料,或者直接通过企业获取财务数据、报告、总结等有关文献资料以外,还可邀请企业中熟悉各方面业务的人员进行座谈,从不同侧面了解企业的情况。同时对企业负责人和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进行访谈调查,了解企业的经营模式和发展战略等。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能到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地观察,核实文献调查、座谈和访谈等了解到的情况。由于涉农企业种类繁杂,且不容易获取企业对调查的配合,因此一般不宜在大范围内开展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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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调查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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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履约效率及其动因调查本案例是重庆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王亚飞等为研究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履约率及其动因所组织的调查。课题组在前期文献研究的基础上,将订单履约情况定义为一个二元定性变量,并以订单组织模式、价格条款、专用性投资或预付保证金、农产品专用性、社会资本嵌入、政府介人等作为解释变量设计问卷。通过重庆市农委获取了2011年重庆市323家农业龙头企业名录和相关资料,然后分两轮开展调査。第一轮抽取了115家参与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进行邮寄问卷调查,共邮寄出问卷115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57份。第二轮通过部分区县农业局牵线搭桥,对34家参与订单农业的龙头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两轮调查共计回收91份有效问卷,样本企业主要分布在重庆市18个区县。
  调查结果显示,企业与农户签约订单履约率达到75%以上的企业有61家,有8家企业的订单履约率超过90%,还有13家企业的订单履约率低于50%。有42家龙头企业直接与农户签订合同,有15家龙头企业实行“公司+中介(农协或经纪人)+农户”的组织模式。有28家龙头企业实行“公司+合作社+农户”的组织模式。有17家龙头企业选择“固定价格”,有24家龙头企业选择“随行就市”定价,有41家龙头企业选择“保底收购,随行就市”,还有9家龙头企业选择“虚拟高价”。有78家龙头企业要求农户专用性投资或预付保证金。并认为这一契约条款能有效提高订单的履约率。96%的被调查企业认为。农产品专用性越强,订单履约率越高;100%的被调查企业为农户提供了技术或管理咨询服务,有76家公司认为经常为农户提供技术或管理服务能明显提高订单履约率,有13家公司认为这一举措的效果不明显;有71家公司认为雇用当地人作为技术或管理人员能明显提高订单履约率,有71家企业借助了当地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力量。进一步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的结论是,“保底收购、随行就市”的价格条款、要求农户进行专用性投资或预付保证金、专用性较强的农产品以及在广泛深人交往基础上累积的信任、声誉等社会资本因素都有利于提高订单的履约率,增强公司与农户契约关系的稳定性,而①这部分内容根据王亚飞等的论文《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履约效率及其动因探寻——來自91家农业企业的调查资料》(载于《农业经济问题》2014年第11期)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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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单中“公司+农户”的组织模式对公司与农户的契约关系具有负向作用;“公司+经纪人+农户”、“公司+合作社+农户”等组织模式由于中介组织的介入能提高订单履约率,但统计特征并不显著,订单中乡镇政府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介人并不能显著增强契约关系的稳定性。
  在我国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进程中,龙头企业与农户订单履约率较低是一个长期困扰政府、企业和农户的问题。学术界为此已经展开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本案例在众多研究成果中比较注重研究的规范性,并通过两轮问卷调查,在重庆市行政区域的较小范围内,获得了91家企业比较详细的资料和数据,为规范的研究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但本案例的两轮样本选取方法还不够规范,而且主要侧重于通过问卷调查和比较规范的实证分析来获取带规律性和共性的结论,对不同领域和不同类型的农业企业没有开展比较分析。
  树苗案例二:果品企业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及合约选择行为调查本案例是南京财经大学粮食安全与战略研究中心课题组于2013年寒假期间利用学生回家探亲的机会,组织对山东和陕西两省苹果主产县(市)果品经销企业的问卷调查和访谈。在调查开始之前,课题组以交易成本理论框架为基础,同时考虑货源质量特征和对供货主体信任程度等因素提出了研究假说,拟定了治理结构、合约选择、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货源质量、信任程度、企业规模和行业经验等变量,确定了关于农业企业的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及合约选择行为的研究框架。调查样本的选择采取了典型抽样和随机抽样相结合的方式,首先从两省苹果主产县(市)中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样本县(市),然后在每个样本县(市)随机走访果品经销企业,并邀请企业经理、中层管理人员或对企业非常了解的工作人员填写问卷。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120份,取得有效问卷86份。样本包括51家山东企业和35家陳西企业,其中山东的样本企业分布在栖霞、莱州、荣成、文登和胶南5个县(市),陕西的样本企业分布在洛川、黄陵、白水和合阳4个县。在被调查的果品经销企业中,大多数企业的成立年限在5年以上,固定资产超过500万元。为了提高企业绩效、促进企业成长,几乎所有企业都实施了多元化经营战略。
  本案例调查发现,农业企业的货源渠道主要有自营基地、合作社和贩销商,绝大多数企业都会有3条货源渠道。经由自营基地、合作社和①这部分内容根据蔡荣等的论文《治理结构及合约选择:农业企业的货源策略——基于鲁陕两省86家果品企业调查的实证分析》(载于《中国农村经济》20]4年第4期)编写。
  桂花树贩销商渠道的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分别对应科层制、混合制和市场。统计结果显示。86家果品企业中。货源采购治理结构为市场、混合制和科层制的各有26家、42家和18家。其中,42家货源采购治理结构为混合制的果品企业中,订立书面合同和口头协议的各有16家和26家。实证分析表明:资产专用性越强、对货源质量要求越高的农业企业,不仅货源采购治理结构倾向于从市场转向混合制或科层制,而且倾向于采用书面合同替代口头协议。
  本案例的最大长处是前期的研究积累比较扎实,理论把握比较准确,形成了逻辑比较严密和清晰的分析框架与分析思路。但样本的选择不太规范,所谓典型抽样和随机抽样都没有给出具体的抽样做法。从文中交代的内容来推断,不管是典型抽样还是随机抽样都不太符合规范要求。调查确定的治理结构、合约选择、资产专用性、交易不确定性、货源质量、信任程度、企业规模和行业经验等变量有的很难确定合适的代表性指标。有的难以量化。有的难以获得比较准确的信息。此外,仅仅用山东和陕两两省成立年限在5年以上和固定资产超过500万元的86家果品经销企业的调查数据,很难代表一般农业企业的情况。
  案例三: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调查“
  本案例是西南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高毅为撰写学位论文开展的调查。为研究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及形成机理,高毅通过文献调査获得的数据,分析了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大小、原因和传导途径,主要度量了农业上市公司融资中的财务风险、投资中的财务风险、营运中的财务风险、股利分配中的财务风险、担保中的财务风险和关联方交易中的财务风险,并分析了财务风险产生的原因。具体做法是收集了54家农业12市公司2008年的年报。并根据盈利能力指标所能反映的企业财务风险的综合能力的思路,重点选取了主营业务利润率、销售净利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总资产收益率等指标,通过农业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发展能力的大小,来揭示财务风险的大小。通过农业上市公司的年度排名和排名波动率,来揭示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大小;运用平衡计分卡的方法,选取了8个非财务指标,来定性分析和预测农业上市公司的财务风险。
  桂花树该案例的调查结果显示,农业上市公司比非农业上市公司有更严重①这部分内容根据两南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高毅的学位论文《屮国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形成机理和控制研究M2010年)编写。
  的财务风险。在投资风险方面,2008年持续经营的49家农业上市公司短期投资减值、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减值、无形资产减值(除坏账准备外)占净利润的33.1%,而同期42家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仅占净利润的4.9%,相差28.2个百分点。融资风险方面,2008年,13家农业上市公司提出了再融资的申请,但都没有通过,仅有3家通过配股和增发的方式募集17.15亿元,而同期的食品饮料行业上市公司大都成功实现了股权再融资或公司债券融资。营运中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销售款不能及时收回。2004-2008年农业上市公司的坏账准备为31.9亿元。占净利润的33.3%,而同期的食品饮料行业坏账准备为20.0亿元,占净利润的5.5%,比农业上市公司少了27.8个百分点。股利分配中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2009年采取不分配政策的公司占了51%,派息的公司占了样本的32%,而食品饮料行业86%以上都实行了股利分配。
  桂花本案例的研究思路比较简洁,调查目的比较明确。调查内容非常集中,而且后期的数据整理和分析也做得比较规范。但作为支撑学位论文的调查工作显得过分简单,主要依赖农业上市公司的年报数据获得研究成果。更像是比较专业的财务分析报告,而缺乏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的调查研究内容。农业企业经营除了受一般市场环境的影响外,还有其自身的行业特征,并受独特的政策环境等的影响。仅仅做财务调查分析。而不对各种环境因素和不同领域企业的不同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适当开展个案调查,就很难更加深人地了解导致农业上市公司财务风险的各种具体原因,并获得更有深度的研究结论。
  研究农业合作组织经菅情况的调查方法
  桂花我国农业以极度分散的小农经营为主。借鉴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发展经验,依靠农业合作组织来促进农业的产业化发展,已经在学术界获得了较高的共识。但是,目前我国的农业合作组织发展水平较低,存在不少需要解决的问题,因此进一步深入开展农业合作组织经营情况的调查,具有非常重要的学术意义和现实意义。
  相关调査研究的开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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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术类调查研究的开展状况
  国外学术类调查研究的开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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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外夫于农业合作组织在发达国冢的农业经济中起看非常重要的作用。调查研究农业合作组织经营情况的成果较多。例如NilssOn和Hendrikse主要研究了农民合作社设立的制度要求、经营管理方式、不同利益主体的利润分配和制度创新。Knutson则对农业产业化组织形式作了完整讨论。Spairo等学者指出,合作社扮演了社会公共品角色,在提高农民收人、稳定农村经济、促进农村地区健康繁荣发展等方面具有积极作用,主张政府给予公共政策方面的支持。Fulton从产权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建立农业合作组织的必要性,认为农业产出是难以预测和高度变化的,农业合作组织可以减少产出波动带来的影响。此外,Cook、Veerrnan和Royer等从交易费用理论的角度?分析了农业合作社产生的原因。Fulton指出,”新一代合作社“既是合作社对内部制度安排的缺陷进行的改良,也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变化的一个调整。Hendrikse等运用不完全契约理论,分析了农业合作社如何通过优化治理选择和投资决策获取投资收益。Karanti-ninis和Zago认为。合作社的异质性可能会影响合作社的效率,弱势的生产者存在合作需求。但合作社应该提供各种激励措施吸引那些高效的农户。、国内学术类调查研究的开展状况
  桂花我国学术界对于合作经济组织的调查研究大多集中在农民组织化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作用、影响因素、类型和模式归纳以及政策讨论方面。例如张树川等以山东省莱阳的蔬菜业为例,探讨了制约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深层次问题。郭红东通过对浙江农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到农民的合作意愿很强,而巨农民的文化水平、生产的商品化程度及农产品类型等因素对农民的合作意愿影响较大。张朋柱等通过实证调查。研究了农户的合作意愿及收益受其认知模式、突发性事件以及合作环境的影响程度。卢向虎通过农户调研和实证分析,也发现在农产品商品化程度较高、农产品销售半径较大的地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也相对较多。但农业部课题组的研究结论是。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不同地区的数量与经济发展水平关系并不明显,主要与农业人口数量、农业在地区中的重要性有较强的正相关关系。周勇等以重庆市23个农业合作社为调查分析样本,得出了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虽然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影响不显著,但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规范程度高度正相关的结论。徐蕾等以山西永济农民协会为例,分析了内发型农民组织的生成要素。卢向虎等基于7省24市(县)农户的调研数据,分析了农户参加农业合作组织的意愿。孟秋菊以四川省大竹县星火禽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例。分析了农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根本动力。邓衡山等基于全国7省760个村的大样本调查,分析了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黄靖等主要基于贵阳市水塘村农村互助会的案例,分析探讨了农村互助会作为农民合作的社会基础。陈训明通过对福建省25家农业部示范农业合作社的实地调查。分析了我国农业合作社的各种影响因素。王雪萍主要基于泰安市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地调查。分析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及其对农业规模经营产生的影响。
  非学术类调查研究的开展状况
  由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一般不是独立的法人,在农业经营中主要起辅助作用。一般金融机构不会以其为贷款对象,因此金融界对农业经济合作组织经营情况的调查较少。但政府部门和社会其他方面对此展开了不少调查和研究。例如,早在2004年,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组织课题组,对全国26个省区市(不包括上海、江西、云南、广两和西藏)的农业合作组织进行了全面调查。2005年4月,贵州省委办公厅、省农业厅和省委政策研究室组成的联合调研组。对全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同年5月,由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原农业部部长陈耀邦,全国政协常委马永伟、杨邦杰及农业部副部长范小建等组成的全国政协专题调研组,对河南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同年11月,江苏老科协农业专家委员会的几位离退休老专家到江苏省金湖县和句容市调查走访了若干农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与基层合作组织牵头人、农户进行了座谈讨论,并听取了江苏省农林厅相关职能部门的介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也于2006年对浙江、山东、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陕西、四川、甘肃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包括专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进行了调研。《经济参考报》于2006年组织记者对吉林部分县市新型农业合作组织展开了调查和采访。
  相关调査方法
  农业合作组织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更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
  这种经济组织形态作为一种新的生产力。从组织、制度和结构的层面为农业发展提供了支撑。目前,我国的农业合作组织主要包括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这些组织能一定程度地满足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供了组织化的平台。并取得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效益。
  确定调查目的和内容
  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各种类型的农业合作社、农民专业协会、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组织形态、结构、功能和作用有很大差异。因此需要在调查目的和调查内容等方面进行分类。但从农业经济的角度来看,可以把这些组织都看作对农业经营起辅助作用的组织。调查这些组织的经营状况,主要是了解这些组织如何通过自身的经营活动。来满足农民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需要。为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供组织化的平台,并取得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规模效益的。一般的学术调查重点是了解这些组织运行中的经济学原理、发展规律和经营绩效。政府相关部门的重点是希望通过调查,总结经验教训,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也希望调查研究成果能够成为指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和发展的依据与参考。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状况的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这些组织经营的各种主客观条件、组织结构、运作与发展模式、利益分配和平衡机制、经营绩效及社会影响等。
  选择合适的调查方法
  树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牵涉的社会层面较广泛,类型和行业繁多,经营内容比较复杂,但大致上可以根据调查目的区分为专题性调查和总结性调查两类。专题性调查主要聚焦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经营活动的某个方面。重点是从中了解具有代表性、普遍性和规律性的东西。因此一般较多采用普查、抽样调查和比较不同类型等调查方法。专题性调査可以问卷调査为基础,必要时辅以文献调查和座谈、访谈等方法。采用这些方法一定要界定清楚所调查样本的主客观环境和条件。确定样本的代表性。总结性调查主要是了解某一类或某个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概括。并通过调查来总结经验或揭示问题,因此一般较多采用个案凋查和典型调查等方法。总结性调查需要”解剖麻雀“,对与该组织相关的各方面资料收集得越多越好。在凋查中应该以组织的领导者为主要访谈对象。并从不同的层面组织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必要的时候可以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员展开问卷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应注意收集该组织的统计数据、报表、原始凭证、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等文献资料。还需要走访相关的行政机构、金融机构和其他相关方面,了解与该组织相关的各种监管、指导和各种业务往来的情况。
  相关调査案例分析
  案例一: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查①
  本案例是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与加拿大国际发展署”小农项目办“历时数年,在浙江、山东、河北、吉林、安徽、河南、陕西、四川、甘肃9省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既包括专业协会,又包括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状况合作开展的调查活动。分别对9个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现状、特点、经验、已出台扶持政策、存在问题及制约因素等进行调查分析,从财政部直接扶持的700多个组织中抽选了140个合作组织开展了综合调查,并分别对浙江省台州市、四川省井研县等典型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
  此次调查发现,我国在实践中已经出现了符合合作组织规范性要求的一些好的合作组织典型和好的发展经验。但综合来看,在各地合作组织的发展中比较规范的好的典型不到整个调查数的一半,发展处于初步阶段的多。基本的情况是通过合作组织的形式,已经把农民”组织起来“,但合作起点低、组织任务定位不明确、合作的事业还不发达,距离”组织得好“和”发展得好“还有较大差距,合作组织缺乏强有力的生存、发展和服务能力。在本次调查的9个省中,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数量和会员数的统计,由各省财政部门提交的报告数据与2004年农业部课题组组织的专项调查数据具有一致性的只有河南、河北和浙江三个省,其他6个省的统计一致性差,尤其是山东和四川的统计数据相差尤为悬殊。各地党委和政府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方面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和办法,推进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发展。其中支持政策效果较好的是浙江、四川等省。调查发现各地在支持合作组织发展方面的政策措施和办法还存在一些难点和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干部的认识和能力与发展的要求有差距,支持政策不完善,可操作性还不强,优惠政策没有到位,政策手段不足,政府的协调和服务能力还不够。支持政策的制定和①这部分内容根据韩俊等撰写的国研报告《九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调査要述》(载亍2006年8月22日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理论/专题报道/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学者视角栏0)和远东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调查-书的介绍等资料编写执仃党刦多万囬制约。
  本案例动员了大量国家行政资源,并引进了国际资源,在全国范围内调查了9省和140个农业合作组织,桂花树苗不管是调查广度还是调查深度都远超普通的农业经济调查活动。由于可以收集到的相关资料没有介绍开展调查的具体情况,因此难以对其调查质量做出比较准确的评价。但调查成果已于2007年由远东出版社结集出版。该书基于浙江等九省的调查,对地方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推动情况有比较详细的介绍,并重点介绍了典型市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情况。在附录中收录了15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案例。这些内容具有较大的学术参考价值和社会价值。只是其样本的选择方法是从财政部直接扶持的700多个组织中抽选出来的,严格地说这些样本的代表性仍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桂花树案例二:洛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查
  本文转载自
  桂花树苗www.guihua199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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